近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经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经查,李某一直在自己亲戚家开的公司担任出纳,负责保管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具有资金开支和使用的便利。其朋友雷某得知李某具有以上职务便利后,便称自己在外面做项目,需要资金周转,怂恿李某从该公司账户中挪取10万元借用,短期内予以偿还。出于对朋友雷某的信任,李某从公司的一个“死账户”(未开通短信提醒,公司人员无法及时了解交易)中取出10万元交给雷某,事后雷某如期进行了偿还,此后李某对雷某愈发信任,加之两人都有“买码”(地下六合彩赌博)的嗜好,案件便愈演愈烈。经查明,2016年4月,雷某便经常让李某帮其“买码”,若买中则偿还赌资,若未中则由李某挪用公司资金垫付,且每次投注金额都非常大,动辄数万元。而李某则负责联系庄家,并根据情况使用公司资金。输多赢少、日积月累之下,至2016年7月,李某已先后挪用公司资金70余万元。为应付公司季度查账,李某只好找雷某私下商议,让雷某出具一张70万元的欠条,谎称被挪资金系借款,企图蒙混过关。后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二人才据实交待。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处处是诱惑,也处处是陷阱,通过赌博无法改善生活,只会让人越陷越深,请远离赌博、健康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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