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店老板贪图小利,利用店里的设备制作鸟铳卖钱,一朝案发被判刑,悔不当初。2015年10月13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福(化名)被法院以犯非法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刘福,男,63岁,湖南省衡南县人。刘福在衡南县铁丝塘镇经营一家铝合金店,店内配有车床、磨机等设备。2014年11月至同年12月份期间,刘福见有人持鸟铳打猎,滋生了制造鸟铳卖钱的想法。刘福到衡阳市不锈钢材料店内买来不锈钢管和零件,利用店内的车床、磨机进行加工组装,成功制作了两把鸟铳。之后,刘福意图多制造几把鸟铳,便找到开家具店的侄儿许宏(化名),要许宏根据其提供的图纸制作六个枪柄和六个枪管托。2014年12月16日,经他人举报,公安民警将正在店内制作鸟铳的刘福抓获,并从其处查获已经做好的两把鸟铳、七个枪管、枪机、击锤零配件及四发空包弹壳。经鉴定,刘福制作的鸟铳为以火药为能量的自制单管猎枪,枪管、枪机、击锤零配件为枪支散件,空包弹壳为弹药散件。
刘福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已触犯非法制造枪支罪,根据刑法规定对其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量刑。法院认为刘福在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并考虑到其制造的枪支尚未给社会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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