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9.21”性侵10岁女孩案嫌犯被捕
时间:2015-10-08 09:04来源:雁峰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罗斌 点击: 次
男子为泄私欲性侵10岁女孩,遭反抗竟残忍将其杀害。9月30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曾在雁峰区某酒店担任门童,被害人华华(化名)每天上学、放学都会从此经过,出于好奇,华华平时喜欢在酒店大堂的旋转门处玩耍,二人由此结识。离职后,李某为发泄私欲,竟对年仅10岁的华华动起了邪念。2015年9月21日13时50分,李某见华华路过酒店,便以找她有事为由将其骗至消防通道口,随后强行将华华推搡进通道。性侵过程中,华华强烈反抗呼救,李某因害怕罪行暴露,将其残忍杀害后逃离现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家人的劝说下,到蒸湘区公安分局雨母山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检方呼吁,无论家庭还是社会,都应关心和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管护与安全教育,可以通过聊天交流、专家讲座、专题夏令营等多种方式,向孩子们全方位普及安全防护知识。与此同时,还可以组织开展防火灾、防溺水、防中毒、遭遇坏人等各种自救训练,不断提高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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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建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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