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姜某、吕某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提起公诉。该起特大高校单招考试作弊案涉案人员达80余名,多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入法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王某某原系衡阳铁路运输技术学校老师, 2016年10月与该校驻阜阳招生就业办主任的姜某合谋以枪手代替考试方式帮助“困难考生”通过湖南高速铁路运输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随后,姜某以关爱考生为由,联系上了“爱子心切”的考生家长张某、冯某等人,并告知其可以通过“移花接木”方式帮助小孩通过单招考试,张某等人遂按照2-4万元不等的标准支付了代考费。王某则通过杨某某(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吕某某帮忙,吕某某遂通过“衡阳起点兼职网”等QQ兼职群发布代考消息,以70元/场的“白菜价”招募了胡某等6名枪手。4月13日,胡某等6人持张某某等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胡某等4人被监考人员发现并带离考场。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起案件时,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被告人王某某等三名组织者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向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枪手、考生及考生家长等11人以犯罪情节轻微做相对不起诉。
检察官温馨提醒:随着立法的完善,目前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实施组织考试作弊以及替考等行为纳入刑事犯罪范畴,广大考生和学子要诚信参考,不要铤而走险从而误入歧途。 |
(责任编辑:李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