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一天,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高某等六人,至此,该起公安部督办的贩毒目标案件成功收网。
2016年12月5日左右,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云南省勐腊县勐满镇召集犯罪嫌疑人高某、刘某某、李某某商量近期内组织一批毒品麻古从云南运输至湖南衡阳市祁东县贩卖并进行分工。由何某某负责组织毒品并安排刘某某、李某某从云南返回衡阳市联系毒品买家,并将湘D6T300面包车开回衡阳市,准备运输毒品。其又安排高某返回衡阳市准备接收毒品,几人约定了分成比例。
商定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李某某先行返回湖南,并联系武汉、湘潭等地买家兜售毒品。2016年12月24日,犯罪嫌疑人高某在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的安排下在邵东县灵官殿桥头附近接收对方送来20板约11.4公斤、12万粒毒品麻古,并将毒品藏于祁东县鸟江镇的家中。公安机关获悉后将几人抓获并起获全部毒品,避免了该批毒品流入市场,危害社会。另,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曹某某(何某某之妻)因为何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提供运输工具等帮助也一并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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