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患精神病期间不仅不听父母劝说吃药,反而持刀相向致父母一死一伤。12月2日,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向珠晖区人民法院提出对涉案精神病人李某某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
涉案精神病人李某某自2013年10月起出现疑人议论、疑人害、冲动打人、孤僻少语等精神异常,2015年2月被家人送至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并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同年3月出院后一直服药控制。
2016年5月26日22时许,因李某某连续几日拒绝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其父母经劝说无效后,便称如果不吃药就送他去精神病医院。李某某顿时觉得他们要害自己,就冲到家中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往父母头颈部砍去。见此情形,李父上前夺刀,李母下楼求救,于是李某某又去父母卧室抽屉中拿出一把水果刀,朝堵在客厅门口的李父背部、颈部捅去,致李父当场身亡(经鉴定,其符合锐器刺破肺动脉干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后,李某某手握水果刀跑到楼下,被房东及邻居控制在路边,直至民警赶赴现场将其抓获。案发后,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对其强制医疗,遂向珠晖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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