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的多疑和坏脾气及暴力倾向,将情人一步步推向远处,在无力挽留的时候,使尽各种威胁方法强行纠缠,甚至违法使用手铐将情人非法拘禁。近日,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甘某某。 甘某某,男,43岁,初中文化,无业,2014年与前妻离婚。曾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甘某某于2009年经人介绍与被害人罗某某相识并发展成同居关系。因甘某某脾气暴躁且怀疑罗某某与其他男人有不正当关系,经常与罗某某发生争吵并有暴力行为。2014年5月罗某某提出分手但是甘某某一直纠缠不休并以威胁罗某某子女安全等手段试图保持与罗某某的同居关系。为躲避甘某某的纠缠,罗某某2015年12月离开衡阳市区,甘某某多次联系罗某某要求其回家,并威胁说罗某某不回家的话其子女会有危险。2016年2月28日上午,罗某某返回衡阳市后,害怕甘某某对其家人不利于是答应与甘某某见面,见面后被甘某某骗到甘某某的租住屋。甘某某使用言语威胁并且通过磨刀等行为威胁罗某某不准离开,3月2日上午起,变本加厉,使用自己在网上购买的手铐将罗某某铐在床上直到下午16时公安机关出警解救。期间甘某某与罗某某发生性关系数次。 检察官提醒:感情出于双方自愿,且需要相互珍惜相互关爱,当因为自身过错导致感情破灭,只能随缘而散。为了强行留住已经失意的情人,不惜使用违法犯罪的手段,只能将自己送上自由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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