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鼠药”毒性特强,它对危害公共安全存在潜在的危险,对此国家早已严令禁止生产、销售。但湖北一夫妇因利益驱使,视法律为儿戏,三年来,暗地生产、销售“违禁鼠药”氟乙酰胺3万余斤。10月23日,衡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危险物质罪对林某雄、熊某红夫妇批准逮捕。 2012年2月,林某雄、熊某红夫妇在武汉市蔡甸区檀树镇租用一个废弃的汽修厂,开始生产“违禁鼠药”氟乙酰胺,每个月非法生产氟乙酰胺约1000斤。至今年6月,林某雄夫妇共非法生产氟乙酰胺3万余斤。三年多来,林某雄夫妇将“鼠药”以每斤85元销往湖北、湖南等地。如此大量的“剧毒鼠药”流入市场,如被别有用心者当做投毒物质或者被一些儿童和老人误食,后果不堪设想。2015年6月,由于该“剧毒鼠药”流入衡阳县境内,从而导致该县发生了一起重大投毒案件(界牌镇两小学生被人投毒至可乐中而中毒身亡)。衡阳县公安局在办理该重大投毒案时,便顺藤摸瓜,从而一举捣毁该生产窝点。9月25日,林某雄夫妇被衡阳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衡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解释,早在2003年,国家就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四亚甲基二矾四胺(即“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要受刑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林某雄、熊某红夫妇涉嫌非法制造、买卖危险物质罪,遂对林某雄夫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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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