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检察建议书已收悉,衡州农业批发大市场发生地下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经营额达420万元的违法犯罪案件,这充分暴露了我们的监督短板......”6月20日,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区工商分局的复函,意味着该院针对保护野生动物、督促工商部门履职的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2018年5月,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查明了衡州农批大市场水产经营业主丁某军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具体行政履职规定,向珠晖工商分局发出了督促履行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书。
珠晖工商分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建议落实责任单位,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防源头、截流径、抓市场、控餐桌,一场以维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整治行动就这样开启了。
此后,珠晖工商分局组织衡州农批大市场15户水产经营业主开展专题普法教育活动,并以丁某军案为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要求衡州农批大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强化责任意识,履行禁止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进场销售的主体责任;要求市场15户水产经营业主签订《禁止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承诺书》;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张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深入市场、餐饮行业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113份,加强消费终端风险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责任编辑:李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