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衡阳市雁峰区检察院依法将衡阳市水利局原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衡阳市水利局质监站)站长李先庚涉嫌受贿犯罪一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该院公诉科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李先庚,现年50岁,正科级干部,其出身寒门,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考取大学,跳出“农门”,曾担任过衡阳市水利水电学校教师,后自2006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衡阳市水利建设与管理站支部书记,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任衡阳市水利局质监站站长,案发前任衡阳市农村水利站站长。李先庚在担任衡阳市水利局建管站书记、质监站站长期间,利用分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水利工程检测业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或向他人索要贿赂共计11万元人民币,涉嫌受贿犯罪。 |
(责任编辑:李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