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耒阳市检察院收获喜讯,该院民行科科长陈琳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在“聚力小康,建功耒阳,五一奖章▪岗位闪光”劳动竞赛活动中脱颖而出,被耒阳市委、市政府授予首届耒阳市“金牌职工”荣誉称号,同时还被授予耒阳市“五一劳动奖章”。 陈琳同志从事检察工作十六年,曾在反贪一线奋战十年。转任民行科科长岗位后,其从反贪案件侦查思维迅速转变到民行案件审查思维,坚持把捍卫国家和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信条,不断提升法律素养、熟悉民生政策、体察民情民意,开拓了民行工作的新局面。几年来,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19件,支持农民工起诉50余人次,成功讨薪300余万元,并为国家和公民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其办理的支持耒阳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代表交通事故中致死的无名氏追索人身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为两名无名氏受害人追回了赔偿款26万元,并通过建议由耒阳市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交通事故的抢救和丧葬费用垫付等社会救助事务,避免了“撞死无名氏白撞”、“撞死无名氏没人管”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这一做法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创新项目”,并被最高检全国推广。其在没有经验可循、社会各界无法理解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践中,通过创新民事督促起诉办案模式,为国家追回3440万元国有资金。如2015年,其通过运用公安、检察、法院、国土“四方联查”的办案模式,实现了“刑事与民事、督履与反腐”的结合,不仅挽回了98万余元国有资产损失,打击了诈骗刑事犯罪,还借此发现了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的职务犯罪线索,该案一举多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显著,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全省民行检察优秀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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