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县检察院65岁退休检察官宋太华在群众生命的危机时刻挺身而出,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毫不犹豫跳入蒸水河中,成功将一名投河轻生女子解救上岸。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老检察官“退休永不褪色、夕阳更生光辉”的新形象。 4月11日晚上7时许,宋太华像往常一样,吃完晚饭后与友人刘宪龙沿着县城的滨江长廊散步,当他们走到县城保安渡口时,隐约看到蒸水河中站着一男一女在水中拉扯,当时水已漫至他们的胸前,男子正死死拽住女子往岸边拉,但女子情绪非常激动,边哭边闹,欲投河轻生。当时正值汛期,水流湍急,眼看两人即将被河水卷走。见此情形,宋太华当即越过河护栏,来不及脱下衣服和鞋子,毫不犹豫地纵身跳入冰冷的蒸水河中救人。与宋太华一同散步的友人老刘被他的英勇行为所感染,紧跟着跳进河中参与救援。两位老人分别抓住女子的左右胳膊,与那男子一道奋力将女子往岸边拖,可女子一直拼命挣扎着要走向水流湍急的深水区。此时,河水已漫至女子的脖子,情况十分危急,宋太华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女子用双手托起,在三人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将轻生女子成功解救上岸。 所幸女子并无大碍,可宋太华由于体力耗尽,加上寒冷,一下瘫倒在地。此时,女子还是不愿跟男子回家,继续哭闹。宋太华回过神来,强打精神,耐心对女子进行劝解与开导。“无论有多大的困难,都不可以放弃生命,生命只有一次,要倍加珍惜……”女子的情绪渐渐恢复平静,心结终于解开。据了解,轻生女子40岁左右,家住衡阳县西渡镇,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吵架,一时情绪过激,萌生轻生念头。 “当时情况十分危急,只想到救人。谁碰到这样的事,我想应该都会去救。”当围观的众人纷纷对宋太华竖起大拇指,为他英勇救人的行为“点赞”时,宋太华平静的说了句朴实的话,便同友人老刘默默的离开。 据介绍,宋太华生于1951年,于1970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59457部队,1988年部队复员后,进入衡阳县检察院工作,1995年任衡阳县反贪局局长。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反贪一线的检察官,他曾经带领反贪干警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查办了贪污贿赂案4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工作期间,他先后3次被市院记三等功,曾被市院评为优秀反贪局局长,8次被县委嘉奖,6次被县委评为优秀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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