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志祥在南岳区检察院非党副检察长岗位一干就是15年。他充分发挥一个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分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他个人曾获“衡阳市十佳青年检察官”,2009年他所分管的公诉股获得全市“创人民满意”先进集体,他还多次获评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先进个人、区优秀政协委员等称号。
一个热爱检察事业的人
从参加工作第一天起,廖志祥便把全部热情倾注到检察事业中,从一个毛头小伙成长为有着24年从检经历的“老检察”。他是南岳区检察院第一名全日制本科生,初出茅庐的他凭着虚心学习的态度、严谨踏实的作风,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较快地成长为能独挡一面的办案骨干。1996年担任副检察长一职,在岗位上,他任劳任怨,15年时间里,他先后分管过不同的工作。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与热爱,不管分管哪些工作,不仅能“管好人”,更能带头“干好事”,将“跟我冲”的工作作风贯穿到工作的每一天里。在分管自侦工作期间,他身先士卒,先后在交警、门票、国土、税务、财政、医疗、旅游、民族宗教等部门查办了一系列有影响的大要案件,获得了上级机关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
评。
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人
为使办理的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他总是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保证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去年8月,在审查批捕南岳镇樟树桥村因为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一起民事转刑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过程中,他敏锐地意识到,如果单纯就案办案,对这起事出有因的案件处理不当,可能引起当地群众对政法机关的强烈不满,甚至会引发新的更大的矛盾,严重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还可能误导善良群众的正确价值判断,对淳朴的公序良俗造成破坏。为此,他带领部门干警一方面严查细审案件材料,弄清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同时广泛走访矛盾双方当事人及部分村民,听取各方意见和看法。通过细致的工作及南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终使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案件背后的社会矛盾,使案件得到了更为公正的处理。
一个善于学习探索的人
他勤于思考,积极开展工作创新。近两年,在刑事和解、民事行政诉讼息诉息访、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法协作配合机制建设等方面,他开动脑筋,积极开展课题调研和司法实践探索,与南岳区法院协商建立了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民事行政诉讼共同息诉息访制度、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为巩固和规范刑事和解的成功做法与操作程序,他为主起草并与南岳区司法局联合签发了《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刑事和解工作规范与操作流程。为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与社会管理创新,他通过两年多的摸索实践,经过认真思考,总结撰写了《南岳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注重四个延伸取得好效果》一文,被湖
南省人民检察院采纳推广。
一个贴近群众的人
“时刻倾听群众的呼声,实现工作延伸,服务社会,满足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强烈愿望”是其价值追求。犯罪嫌疑人旷某和被害人刘某两家因毗邻经营香炮生意日生芥蒂,酿成旷某持菜刀砍伤刘某一家三口的惨剧。由于旷某属政府救济的特困残疾家庭,且对被害人一家的仇恨颇深,在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后,旷某一直不肯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用。为了平复双方矛盾,同时使被害人刘某能得到的适当赔偿,廖志祥与承办干警一起向旷某申明刑事政策,并反复做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工作。在本案移送法院前后,廖志祥积极和旷某所在村委会联系,做其本人及家人思想工作,并和法院分管副院长和承办法官一起深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居住的村子听取村民意见。通过村委会、双方乡亲的协助,终于让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一家获得了一定赔偿,双方的仇恨也较大程度得到消解,邻里关系得到了较好的修复。又如在检察机关参与创建“四型小区”联点联创工作中,他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虚心听取小区群众意见,切实为联建小区解决一系列实际问题,谦虚务实贴近群众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小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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