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衡阳市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欧阳强处长一行三人到南岳区检察院指导调研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南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智、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海雄、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自保局”)党委书记周和平及相关工作人员与会。
座谈会上,南岳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海雄汇报了该院驻区环保局检察联络室设立情况、2017年开展两项专项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两法衔接平台运行情况。自保局党委书记周和平介绍了自保局的职能属性、下设机构的相关情况,并汇报了近年来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欧阳强处长听取汇报后,对两单位在生态环境资源方面开展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具体意见建议,一是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要着重发挥好自保局建设和管理职能,因地制宜地制定好景区规划,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确保生态安全,提升景区效果;二是在旅游资源保护方面,自保局及其下设机构要加强对景区旅游资源的跟踪调查和安全维护工作并指派专业人员负责;三是在自然资源破坏追责方面,检察机关应与自保局加强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对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严厉打击、严肃追责。 最后,南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智表示,为了更好地保护南岳名山,促进职能新一轮转型升级,该院将准备在自保局设立检察联络室,重点开展两法衔接平台运行及检察联络室对接工作,指派1-2名检察人员专门负责跟踪行政执法信息、收集环境资源方面案件线索,对构成刑事犯罪案件及时启动司法程序,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检察联络室与自保局在信息共享、调查取证、行政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作,相互支持,更好地做好南岳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
(责任编辑:李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