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衡阳市院公诉局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协作,开展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活动。这是全市检察机关首次在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审批程序中设置外部审查机制,也是深化检务公开,引入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与律师代表参加。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生宝出席会议。公开审查过程中首先由市院承办人详细介绍案情,阐述处理意见和理由。其次由承办单位珠晖区院反渎局、公诉科对案件进行补充说明并发表意见。参加公开审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在听取了检察机关对案件情况及拟处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并从个人认识、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我为检察机关的这次活动点赞”——市人大内司委李祥云副主任对公开审查活动予以高度评价。参会代表也纷纷表示,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有利于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打造“阳光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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