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10时许,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前出现了感人的一幕,一位中年男人手捧书写着“公正执法,为民仗义”八个大字的锦旗,送给该院检察长刘永忠,口中念叨着:“谢谢,感谢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中年男人名叫曾正凡,衡东县三樟镇双村10组农民。2003年5月18日,该村发生一起杀人案,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6月3日,曾正凡被刑事拘留,7月10日,衡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予以逮捕,9月9日,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办案人员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两次退回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后因证据不足未移送审查起诉。2004年1月5日,县公安局变更了强制措施,曾正凡被释放。2016年9月27日,曾正凡向该院提出申请赔偿的要求,该院控申部门认真听取了曾正凡的意见,仔细审查复核证据材料,启动国家赔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了支付曾正凡人身自由权赔偿金52579.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的决定。为其消除影响,恢复荣誉。
公平、正义是检察院机关的价值追求。有错必纠,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检察院机关的职责。该院检察长刘永忠表示:“作为履行法律监督的检察机关,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公平、正义贯穿于办案的每个环节,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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