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市院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费旭东主持学习,党组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问责条例进行了讨论、交流。 费旭东副检察长从制定背景、出台意义等角度出发,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逐条逐句解读。他指出,《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彰显了党中央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坚定决心。随后,与会人员纷纷发言,畅谈学习学习心得体会。 会上,大家还学习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并对“衡阳破坏选举案”和“李亿龙严重违纪案”进行了再反思、再认识、再整改。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