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发展三十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未检专干龙文浩同志名列其中,成为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人员。 长期以来,珠晖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主要采取三种措施来开展未检工作。一是组建未检工作网络。该院注重整合内外力量,合纵连横,努力促进各方力量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齐抓共管。在院内成立了未检工作专门小组,专人负责未检工作,在院外积极主动与团委、妇联、教育、学校等部门沟通联系,共建未检工作联动机制。二是丰富未检工作内容。该院以法律监督、依法办案为立足点,特别案件特别对待,特别群体特别关爱,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实现打击、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三是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该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合理延伸检察职能,主动承担了一些社会工作。这主要包括:以学校为主阵地,开展法治教育专题活动;以检察建议为依托,针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管理缺陷提出意见,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环境;以媒体为关注点,积极宣传未检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功经验。 从2012年的“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到2014年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再到此次全国未检工作先进个人,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责任编辑:李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