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所按照要求责令陈某速回衡阳接受监管。” 2月29日,珠晖区检察院就陈某脱管的情况向辖区内某司法所发出检察建议。 据了解,春节前后,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深入辖区十个司法所对当地社区服刑人员的动向、学习劳动情况、有无脱管、漏管、虚管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全面覆盖与个别关注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该院首先详细听取了各司法所及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并为9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查看档案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合法、到位,人员是否都在辖区范围。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矫正对象档案装订不规范、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够等问题,该院就此向各司法所提出检察建议16条。 为了增强监管的时效性,该院还联合各司法所为每个矫正对象发放一台手机,设置跟踪系统,对矫正对象进行监控。明确矫正对象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不定时对矫正对象进行电话抽查,确保每位对象都在辖区范围内,接受监管。如陈某因在广州做生意时贩卖野生动物,获罪成为矫正对象。为求生计,陈某在矫正期间又前往广州开餐馆,珠晖区检察院通过电话联络了解该情况,立马向司法所发出检察建议,责令司法所立即更正,并对陈某严格监管教育。 此次检查活动,不仅全面掌握了全区矫正对象的底数,还查清了有无脱管、漏管等现象,为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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