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感谢控申科检察官热心的关怀,谢谢你们对我的帮助……”10月27日上午,某故意杀人案被害人的妻子唐某贵来到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尽心尽责办案,真心感化民心”的锦旗送到了控申科的检察官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2011年6月28日,唐某贵的丈夫向被告人颜某追还140元欠款时,因两人发生争执,被颜某用匕首捅伤,导致其丈夫急性失血休克死亡。该案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颜某死刑,赔偿唐某贵及其与被害人婚生未成年女儿共计人民币35万余元,省高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人颜某无财产,唐某贵及其未成年女儿无法获得经济赔偿,给原本就生活窘迫的家庭带来了更大困难。
在得知唐某贵情况后,珠晖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充分考虑唐某贵家庭实际,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向其发放了救助金2万元,帮助其渡过难关。
近年来,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全力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多名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彰显了检察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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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