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对于全市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指导;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或者提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开庭审理的确事、行政抗诉案件,出庭履行职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 处长:王胜利(照片) 副处长:阳恩铂、严涛 办公电话:0734-88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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